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群众都很关心夫妻之间房产如何办理登记、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办理、是否需要缴税等问题。今天网易房产济宁小编就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给大家介绍一下婚姻状态下不动产“加减名”该如何办理,看完快快收藏吧!
1、夫妻俩的房子要卖了。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吗?
答:这个要看证书上记载了几个权利人的名字:一、如果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双方都需到场,如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进行公证委托。二、如果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为夫妻一方,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证载权利人到场即可,并不需要另一方到场申请。
2、可是这房子就算没我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我不来他就能单独办?
答:《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和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提出申请即可,不需要其他人到场申请。
3、那我现在想加名字要怎么办理呢?
答:在不动产登记中,涉及婚姻状态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证上为夫妻一方的名字,现在想加上配偶的名字;
情况二:证上为夫妻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换成配偶的名字;
情况三:证上为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想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
无论您是上述哪种情况,都需要您和配偶双方来现场办理,同时携带:双方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结婚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
4、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办好,需要缴多少费用呢?
答:刚才提到的三种业务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是当场办结的。结婚状态下免收登记费,只需缴纳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夫妻间更名不涉及税收,无需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