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总督署始建于明永乐年间,至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其建筑分中路、东路、西路,设有大堂、二堂、三堂,有书院、射圃、演武厅等,单体建筑40余座,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因历史原因地上建筑已全部损毁。通过近年来开展考古发掘工作,摸清了遗存分布情况、遗址历史格局和文化内涵,对于实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该考古遗址公园项目东临古槐路,西邻云路街,北依院后街,南沿西门大街,以遗址保护和展示为手段,在满足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建设集展示、游客服务、遗址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开放性遗址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