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提问关于现行的济宁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问题,网友表示对物业服务等级的五个星级如何认定?有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还是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备案几星级就是几星级?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追问的物业服务等级的标准认定,济宁市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现按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住宅物业》 (DB37/T1997.1-2011)执行。里面内容包含一星级至五星级的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备案服务等级开展相应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济宁住建工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