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契税发票的税款所属时期问题,网友表示契税发票的税款所属时期怎么确定,为什么是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为什么不是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市税务局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具体所填信息以契税征收机关答复为准,感谢您的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