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5 13:18:01 来源: 网易房产济宁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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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公积金缴纳的问题,网友表示公积金个人能多交吗?如果能多交有什么要求?最多能缴纳多少?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本人收入核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符合我市规定范围,缴存资金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的按3倍执行(2021年度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72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济宁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1900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1700元。)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件。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712329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咨询,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与理解。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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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帅_jn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