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10月5日(含)至今年底,济宁市阶段性下调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调整后全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3.95%,30年期100万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3.12万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济宁市符合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条件
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助配合下
济宁市政府决定对于
10月5日(含)后完成
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
阶段性下调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
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
由LPR减20BP调整为LPR减35BP
该政策实施至2022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9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3%,根据以上政策,济宁市调整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调整后为3.95%。以30年期的10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调整后将为购房者节省利息3.12万元,每月节省利息支出86.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