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鱼台县针对七所楼棚户区改造的楼房供暖是否需要缴纳开口费的问题,网友表示小区里大部分住的都是老百姓,可不可以给予优惠政策,老百姓能否缴纳供暖费?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鱼台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
关于“开口费用”问题。七所楼社区于2011年12月交房,共计20栋楼,860余户,2018年开始集中供暖,由于此前社区无供暖设施,热力公司对小区二次管网和换热站等进行建设改造,产生的采暖改造工程建设施工费(您反映的“开口费”)由住户分摊,当年775户用暖住户已缴纳施工费。因此,新供暖住户也需缴纳工程建设施工费。 关于“供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