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曲阜市东方御府的业主反映东方御府以私立学校为名高价卖给业主。
网友表示:在买房之前开发商一直向业主表示业主孩子上学可以享受东方学院的学费方面待遇,并没有告知业主是公立学校,开发商一直称这是私立学校并且业主孩子可优先享受9年义务教育,一个孩子能省下10万到20万左右,但是业主发现这是开发商以私立学校为名高价出售房子,这10多万的溢价怎么算呢?网友表示这都是大家的血汗钱,希望有关部门给百姓做主。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曲阜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留言人已购买房屋且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有效力;对于留言人退差价的诉求,建议留言人咨询法务部门或律师,量化具体补偿标准。
@@AUTODEALER="东方御府"ADDRESS="新城区学院路与尼山东路交汇处(江北秦淮南邻)"TEL="4001-666-163"EXT="72163"LINKURL="https://xf.house.163.com/jining/BfDa.html?source=kapian&id=BfDa&city=jining"PRICE="5200元/㎡"IMGSRC="http://pic-bucket.ws.126.net/photo/0284/2018-07-19/DN2QGBGBLVH90284NOS.jpg?imageView&thumbnail=400y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