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溢价金的问题,具体表述:2021年8月底 出台的《关于规范济宁主城区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工作的通告》中规定的2007年11月09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政府溢价款=(届时同地段商品房交易单价-经适房购买原单价)*50%*经适房建筑面积。我就想知道这个50%
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应:
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溢价金的问题,具体表述:2021年8月底 出台的《关于规范济宁主城区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工作的通告》中规定的2007年11月09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政府溢价款=(届时同地段商品房交易单价-经适房购买原单价)*50%*经适房建筑面积。我就想知道这个50%
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