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社区微信收到的12月1日执行新的居民用电价格变动:早8点-12点1.08元,12-17点0.64元,17点-21点1.08元,21点-0点0.64元,0-8点0.31元。是真的吗?
已受理供电公司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供电公司 [2021-12-03 15:58:25]回复如下:
尊敬的客户您好:12月3日,经济宁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居民电价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居民电价未变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阶梯电价,第一档0.5469元,第二
如申请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其中采暖季谷段电价由每千瓦时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时段划分为:非采暖期:峰时段8:00—22:00:谷时段22:00一次日8:00:采暖期:峰时段8:00—20:00:谷时段20:00—次日8:00(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如有用电需求问题请拨打供电公司24小时报修热线0537-8395598。希望您满意,谢谢!